上周在黄宗智先生研修班讲了自己的一个思考性论文,遭到了炮轰,于是下来补读些文献。康晓光的文章跳不过,就搜罗了一些。
还是那句话,康晓光是我一直喜爱的学者,我对他的赤子之心、学者精神尤其敬重。学术上,这半年听到了更多老师对他的推崇,还一直想着复印他在国外出版的一些专著。这篇《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》,原来一直知道,就是没读。文章观点鲜明:今日中国“不存在合法的独立的公民社团。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,政府仍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。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域和公共权力领域都还控制在政府手中。”许多地方分析得深刻透彻,虽然没有过多的经验证据支撑,却也令人信服。尤其关于社团发展的动力学分析,关于制度变迁的认识,由于我的孤陋,在我看来很新鲜。
康晓光讲76年到89年的社团迅猛发展,并非西方语境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反应,而是来自于集权体制的松动。但从另一个角度,集权松动导致社团发展,那也是表明从深层来看,集权所一直控制的东西(结社)是有着社会需求的;如果没有需求,没有存在的必要,即便现行体制允许它出现,它也不会雨后春笋。而这种需求的来源,正是西方学术界所谓的市场失灵、政府失灵概念产生的基础—— “有些东西无论是市场还是政府都不能有效率地提供,而它们对于健全的社会生活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”。也许我们不能冠之以市场失灵、政府失灵这样的名称,但其内在机制是相通的。从中国的这种情况出发,或许可以从新的视角来解读市场失灵、政府失灵这两个概念,不一定要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,不一定要民主政治体制,只要是市场当时无法有效率提供(即便市场不完善)、政府当时无法有效率提供(即便是威权式政府),都可以称之为市场失灵、政府失灵。这种解读只是为了一种分析的便利与有用,未必一定要完全等同于西方解读的模式。
诸如此类,我的认识是,单从政府制度变迁来考察社团发展的动力机制,未免不全面。社团的发展,有其内生的需求,政府的管制只是外生变量,虽然这样的外生变量起到了几乎决定性的作用、令人不能忽视。从近些年涌现出的大量草根组织上,我的感受是既乐观又悲观,就像康晓光一样,他一边认为近年的发展所起到的积极意义不容忽视,社团发展的第三阶段是“社会获得充分的自治和独立,第三部门获得高度发展,同时社会团体与政府积极合作,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合作主义体制”,这是多么光明的图景;但同时,他又清醒地认识到,现在我们只是处于国家占主导地位、公民社会尚未形成的第二阶段,并且,他也未曾提到,这样的阶段还要持续多长的时期,未曾提到我们还需要走多少弯路、经历多少坎坷才能迈过这道槛。